115年 幼兒教師甄試題庫班

NT$12,000

教師甄試
一、報考資格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,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(教師法第10條第一項)。
二、甄選方式:
(一)學校自辦: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,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由校長聘任之(教師法第10條第一項)。
(二)學校委託主管機關辦理:
由各縣市聯合轄內各開缺學校或多縣市聯合辦理教師甄試。

分類: